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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温和”推行教师聘任制改革

2012年09月05日 00:00  点击:[]

中山大学“温和”推行教师聘任制改革

发表时间:07/17/2003

新华网广东频道7月17日讯(文杨霞)正在讨论中的北京大学人事改革方案“于无声处响惊雷”,在全国高校中产生强烈反响,与之同时,处在南国的中山大学悄然开始了推行教师聘任制的重大改革。

为中才立规矩,给天才留空间

2007年5月29日,《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得到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出台,宣布从6月份起正式启动。此举意味着,学校对除附属医院外的全校教师实行职务聘任制,以往一年一度的全校性的教师“职称评审”不再进行。

2007年7月初,当外界关注到这份引爆一场改革的新《规程》时,中山大学校园内早就人尽皆知。部分院系如理工学院等,已经根据这个规程,顺利完成了现有教师的聘任工作。

教师职务聘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各院系的编制核定和职位设置每学年进行一次。

――教师职务的聘任分为“有固定期限聘任”和“无固定期限聘任”两种,只有教授和部分副教授可获得“终身职位”。

――学校以三年为一个考核期,根据《教师职务聘任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条款,对每个教师进行考核。

――各院系制定本院系的教师职务基本责任标准,其中包括有关工作量的规定。

――所有专业、所有层次教师职务的最低责任标准,都必须包含有承担本科学生课程教学的工作内容。

――教师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

对于这项改革的意图,中山大学的校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引述这么一句话:“为中才立规矩,给天才留空间”。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教授说:“实行聘任制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解聘现在的在职教师,而是为了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更具国际化色彩的大学人事制度的框架,以便更多更好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迫切需要。”

主管人事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萍教授说:“我们是立足长远,希望从机制、制度上提供一个吸纳一流教师的舞台,让更多的人想做事,想做事的人做更多的事,做更多事的人享受更多的回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2007年7月3日至5日中山大学隆重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这是自2001年原中山大学与原中山医科大学合并以来新中大的首次职代会。会上,校长黄达人作了题为《群策群力,共谋发展,为中山大学全面振兴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其中相当部分篇幅用来讲述他对中大发展的一些想法和思考,教师聘任制理所当然地成为重点谈及的内容。

黄达人校长说:“学校选择在目前这个阶段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把握学校事业发展最有利的时机。”

“随着广东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扩招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预测未来几年,我校教师的编制总数将处在相应增加的态势之中。现阶段,我校绝大多数学院教师缺编,全校教师缺编超过400人。据初步测算,实行聘任制以后若干年内,尚有42-48%的教授职位要向国内外招聘,需要招聘的副教授职位也有28-32%。因此,我们就可以有说服力地告诉大家,选择在这个时机实行聘任制度,有某种“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意义,学校将立足现实、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参照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对现有人员作一基本承接。”

李萍副校长对记者说:“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创举,更不是标新立异的炒作。中山大学教师聘任制的推行,建立在良好的外部和内部基础之上,并遇上了很好的改革契机,换言之,改革的动力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

她分析认为,外部的基础是来自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积累和国家大环境提供的支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动了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为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学校也有自身的内部基础,原中山大学与原中山医科大学在合并之前都在人事制度改革上作过许多探索。2001年合校后,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有很好的发展,也逐渐形成了许多对学校发展的共识,这是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基础。

而改革的契机,就是学校已进入一个跨越式发展的时期,新校区的建立、规模的扩大、学校的发展,为实施聘任制提供了很好的机遇,预留了很大的空间。

和风细雨下的争议和支持

同样是打破高校教师的“铁饭碗”和“终身制”,北京大学与中山大学一北一南的两种改革,却被外界赋予了“激进”与“温和”、“暴风骤雨”和“和风细雨”的不同比喻。

中大政治与公共事物管理学院副院长任剑涛教授指出,现阶段北大的教师编制处于满额甚至超额状态,中大的大多数学院还处于缺编状态,所以北大改革又叫“减员改革”,而中大改革可以说是“增员改革”,相对来说,中大遇到的阻力就比较小。

中山大学教师聘任制的改革方案,经过两年多的准备酝酿,征集了100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经过30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定稿而成。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表示:“从总体而言,我们这个规程不是激进的,而是比较稳妥的,对教师的考核要求,不是紧的,而是比较宽松的。”

尽管改革是温和式推行,然而每项新变革的出现,必定会对现有存在的事物形成冲击和震荡。为此,学校本着尊重历史的精神,制订了一个教师从职称评审制到职务聘任制平稳过渡的相应规定,原则上承认2003年5月以前的职称评审结果,并以之作为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实施的基础。由学校统一掌握的占编制总数10%的机动编制数,将主要用于解决人事制度改革“过渡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此外,对于不同年龄层次的现任教师,也有不同程度的照顾“政策”。

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规程》的许多条款和数字的背后,都曾经出现过不同的声音。规程附件上对于工作量的规定(受聘为文、理、工科教授者,每学年必须完成270学时的工作量,副教授为250学时,讲师为220学时),引起了不少争议。有的认为这个量定得太大,有的认为这样会重“量”不重“质”,也有的认为难以兼顾教学与科研。对此学校方面认为,规定的工作量要求并不高,已是大部分教员的共识;学校在聘任教师前进行的考核评价就是对“质”的基本保障;所制定的工作量只包括教师在讲台上的时间、带研究生、指导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兼任班主任等与教学密切相关的工作,学术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有相关折算方法。

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首先把“第一刀”挥向教师,在社会上也引起议论纷纷。中山大学明确表示,将有步骤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整个方案实施启动分三个阶段,教师系列大部分从6月份开始启动,先对校内现有教师进行考核及原职位聘任,然后根据规程的要求与程序公开招聘所需岗位;管理干部系列和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系列预计9月份开始按新规程全面实施;医疗系列今年按原方案进行职称评审,之后开始组织专家组调研提出方案,争取明年获得通过后按新规程实施。

记者在中山大学2007年7月8日出版的校报上,看到了一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分组讨论情况综述。这份综述,集中记录了各院系教师对于聘任制改革的意见,如“表示服从学校大局,坚决贯彻学校决定”、“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总体上是利大于弊”、“拥护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总体上赞成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等。

任剑涛教授说:“北大、中大的改革打破了传统的用人制度,用世界的眼光来改革大学用人制度,评价教学科研群体。聘任制带来竞争,但这是通过制定规则、公开规则、实施规则来进行的良性竞争。人事制度改革中,大学与优秀人才是可以双赢的,通过改革的引导,会激发人才的创造力,使大学知识产出在量和质上都有迅速提高。” (责编/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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